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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公粮的制度在 2006年被取消。具体来说,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农民不再需要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即公粮。这一举措标志着中国农民经济压力减轻,农业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也体现了我国以工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