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处罚如下: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
警告或处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车。
对机动车驾驶人
警告或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但罚款额度在20-200元之间。
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3分,同时罚款20-200元。
因此,如果违反第38条的规定,罚款金额在 5元到200元之间,具体金额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建议:
驾驶员和行人都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和交警指挥,以确保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
在遇到交警指挥时,务必按照指挥通行,避免不必要的罚款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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