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教师的产假为 178天,具体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产假:
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女职工晚育增加产假30天。
综合以上规定,重庆教师的产假为98天(基本产假) + 15天(产前休假) + 15天(难产) + 15天(多胞胎) + 30天(晚育) = 178天。
建议:
请注意,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具体待遇可能会因单位政策有所不同。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休产假前,咨询所在学校或单位的人事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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