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偿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包括已发生医疗费用和预期医疗费用。
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
根据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需要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
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不同损害程度确认。
在计算医疗补偿时,应当综合考虑上述各项费用,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确定。如果涉及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在费用产生后另行起诉主张。此外,如果侵权人暂未赔偿,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则社保经办机构可以向该侵权人追偿。
相关文章:
留学行李怎么寄便宜01-22
出国临时护照怎么办01-22
韦伯学校怎么收费01-22
澳洲政府怎么赚钱01-22
荷兰的音乐学院怎么样01-21
一般人移民美国要多少钱01-21
在澳洲读一年多少钱01-21
日本留学生大概要多少钱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