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人案的开庭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法院的审理程序。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普通程序:
若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简易程序:
若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特殊情况:
对于重大复杂案件或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情况,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审理期限可以延长。
综合上述信息,车祸死人案的开庭时间通常在 两个月到六个月之间,具体时长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审理进度。建议您密切关注法院的通知,以获取更准确的开庭时间信息。
相关文章:
一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超1.1亿元,赏金可达100万元!呼和浩特一法院发布悬赏公告08-30
“雷公”诉人贩子索赔6元案一审宣判:法院判赔交通费、误工费4元08-26
网约车出事故,停运损失谁赔?08-18
“党爱育苗之家”的法治温情08-15
打车遇司机绕路1.5公里,乘客索赔648元,法院判了!07-27
市中级人民法院预拘留公告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