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权判决是指 法院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当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且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所作出的宣告已丧失的票据无效的判决。除权判决的作出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包括公示催告、申报权利、期限届满以及法院的判决等步骤。
在金融领域,除权判决通常与公司扩大规模、增加资本有关,例如公司通过发放新的股票给现有股东来实现这一目的。
除权判决的主要特点如下:
宣告票据无效:
除权判决的核心是宣告某张票据无效,即该票据不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程序性要求:
除权判决必须基于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不能主动作出该判决。同时,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否则将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公告与通知:
除权判决作出后,法院会进行公告,并通知相关的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依据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
不可更改性:
一旦除权判决作出,任何法院都无权更改或撤销该判决。
综上所述,除权判决是法院在特定程序下对丧失票据效力的宣告,它涉及金融交易和公司资本运作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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