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张某某未履行致歉义务,杨坤申请强制执行,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杨坤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公告显示,本案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杨坤演唱会门票5元、演唱会人数只有50人、杨坤被打、吃软饭等情节系客观真实情况。被告在涉案作品中指称原告杨坤为“驴”“门票5000降到5块都没人去”等言论,其发布的涉案作品整体缺乏事实依据,易使公众对原告产生负面评价,故意且严重贬损原告人格,损害原告的社会形象,构成以侮辱诽谤的方式侵害原告名誉权。法院判决张某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杨坤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合理支出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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