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韩睿 文/摄)一骑车女子在小区内撞倒5岁男童后欲离开,被孩子奶奶和邻居们拦下。随后,闻讯赶来的网格员和交警、民警,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综合确定,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肇事女子陪着孩子及家人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4月6日下午6时,天朗美域小区三期2号楼附近,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在行驶中不慎撞倒一名正在跑动的5岁男童。事故发生后,女子见孩子似乎问题不大,便欲驾车离开现场,附近居民见状立即将其拦下,并告知正在不远处买东西的男童奶奶,老人随即联系社区求助。属地天朗美域社区网格员郭志琴迅速赶到现场,涉事女子坚称“是孩子乱跑撞上车”,拒绝承担责任。郭志琴当即拨打了110和122,交警和民警赶到后,协调物业调取监控查看经过。回放画面显示,男童在楼前空地上奔跑时,女子骑行中因观察不足与其发生碰撞。面对证据,女子表示委屈:“孩子突然窜出来,我来不及反应。”
交警、民警与网格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结合《民法典》做出责任划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起事故中,女子驾驶电动车存在车速快、观察不周、未及时避让等过错,导致男孩受伤,理应担责。同时,孩子的监护人因监护不力也有过错,因此综合判断确定,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肇事女子最终表示理解并配合,随后与孩子奶奶共同带男童前往附近医院检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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