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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骑摩托车上下班被辞,法院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0:09:00    

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重庆法院2024年度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在该案件中,一名员工因驾驶摩托车上下班违反公司规定而被辞退,最终法院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支付赔偿金。

涉事员工郎某就职于重庆某水泥公司,该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明确禁止员工上下班驾驶或搭乘摩托车、电动车等安全性能相对较差的交通工具,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然而,郎某家所在的镇并不在公司通勤车的行驶路线上,且该镇也没有客车能够直达公司所在地。在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并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郎某选择驾驶摩托车上下班。

公司发现郎某的行为后,随即通知其解除劳动关系。对此不满的郎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决支持了郎某的请求。但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郎某持有合法的摩托车驾驶证,其选择驾驶摩托车上下班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而该水泥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限制了员工自由选择交通方式上下班的权利,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认定该规章制度无效。基于此,法院判定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郎某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判决公司支付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一审宣判后,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醒,用人单位在行使管理职权时,应在合理范围内行使用工自主权,不能以规避自身法律风险为目的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例也为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和处理劳动纠纷时敲响了警钟,企业的管理行为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充分尊重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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