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江苏已婚女子钱某在KTV聚会时认识了男子张某,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后,给张某购买了手机、电脑等物品,还给对方租房,并多次转账20余万。钱某的丈夫韩某发现后报警,要求返还钱款,遭张某拒绝后,便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并认定钱某和张某确实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其赠与行为属于违背了公序良俗,应视为无效,当予以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在扣除张某通过微信向钱某转账的钱款后,张某应返还差额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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