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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变更 是指对招标文件中已存在的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后,如有必要对文件内容进行澄清或修改,必须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这些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违反招标法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与投标,这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联合体投标在资格预审后增减、更换成员或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这破坏了招标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其投标影
招投标报名后,开标的时间主要 取决于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且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同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也明确指出,开标应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