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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拓展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优化评价标准,坚持定期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大件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船舶过闸等领域专项信用评价。
来源:格隆汇APP格隆汇4月2日|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大件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船舶过闸等领域的专项信用评价。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加强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信用交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