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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的产假规定如下:基本产假 :女职工合法生育时,可享受98天的基本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时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奖励产假: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合法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