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戒毒后,戒毒人员将被转至 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派出所进行社区康复。具体程序如下: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首先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戒毒,时间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转至司法行政部门
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3个月至6个月后,戒毒人员将被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戒毒。
社区康复
强制戒毒出所后,戒毒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派出所报到,并定期进行尿检,以确认是否继续戒毒。
提前解除与后续康复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若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1年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提前解除后,戒毒人员需转至戒毒康复中心继续戒毒康复,再回归社会。
移交手续
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期间,若需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公安机关应与司法行政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将戒毒人员的戒毒情况、日常行为考核等情况一并移交。
建议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积极配合管理,按规定报到并接受尿检,以顺利转入社区康复阶段,并最终回归社会。
相关文章:
广元市民政局赴广州市救助管理站调研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04-23
“一对一”贴身普法——湖北江陵农商银行送新《反洗钱法》进企业04-22
小伙吃牛肉痛风发作肘疼4个月04-21
临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