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确保将来判决能够得以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有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临时性强制措施。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司法审判的权威。
财产保全分为两种类型:
诉讼中财产保全:
在案件受理后、作出判决前,法院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处分的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
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以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 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禁令),即知识产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申请法院采取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停止实施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行为。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法院还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以确保在保全措施错误时赔偿被申请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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