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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土地要办什么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2:35:52    

土地流转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协商

流转双方就流转土地的面积、用途、期限、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事宜进行充分、平等的协商,达成初步意向。

审查

受让方需审查土地情况,重点查看土地权属是否清晰,有无权属纠纷,土地性质是否适合拟定的经营项目。出让方要考察受让方的农业经营能力、资金实力与信用状况。

签订合同

协商一致后,双方要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书面合同。合同应包含流转土地四至界限、面积、流转期限、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土地交付时间、双方违约责任等详细条款,保障双方权益。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文本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备案/登记

如果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只需向发包方也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即可;要是通过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仅要经发包方同意,还需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让土地承包关系的变更得到官方认可。

申请受理

由全国各区县政府组织流出土地农户应提供身份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申请表。流入方应提供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资信和经营技能证明等材料。村经济合作社要做好流出土地农户信息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

调查核实

根据流转委托对需流出的土地和需要土地的主体进行调查、核实。对流出土地主要调查土地的准确位置、面积、质量、有无权属纠纷等,对流入主体主要调查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土地用途等。

信息发布

对流转双方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建立流转台账,将流出土地(包括位置、面积、价格、适宜用途、流转期限等)和需求主体(包括单位、价格、拟经营项目等)向社会公布,向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咨询。

组织洽谈

组织有流转意向的双方进行协商与洽谈。对同一宗土地有多个需求主体的,由服务组织统一组织竞标。

流转价格评估

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签订合同

双方洽谈一致后,在服务组织的指导下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支付流转费用。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之内必须由区县政府颁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

鉴证、归档

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合同签订后,依据流转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流转合同的鉴证,要做好相应的手续变更和档案归档工作。

建议:

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建议双方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办理手续,确保流转过程合法、合规,避免后期纠纷。

若涉及集体土地,需先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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