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劳力综合保险,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是上海市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包括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在内的三项保险待遇。该保险制度考虑到许多外来从业人员虽在上海工作,但并未与上海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因此由用人单位为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投保,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综合保险的特点包括:
工伤保险:
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可以获得一次性支付的工伤保险金。
住院医疗: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个人自负20%。
老年补贴:
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老年补贴凭证,并在退休之年一次性兑现老年补贴。
综合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该保险制度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管理,上海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综合保险基金实行集中管理、单位立户、专款专用。
通过这一保险制度,上海市旨在维护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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