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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4 16:22:00    

北京商报讯(记者 金朝力 程靓)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悉,《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共10条,主要涉及完善政府定价、进一步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三方面内容。

在完善政府定价方面,结合政府价格管理方式变化,明确政府指导价不局限于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的形式。结合政府定价从定水平向定机制转变的实际,明确定价机关可通过制定定价机制,确定政府定价的水平。根据近年工作实践,明确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程序,进一步加强价格成本监管。随着互联网发展,政府听取意见形式更多样,新增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问卷调查等听取意见方式。

在进一步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方面,完善低价倾销的认定标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治理“内卷式”竞争。完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不得利用影响力、行业优势地位等,强制或捆绑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强化对经营场所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范。

在健全价格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方面,调整对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规定,提高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标准。明确经营者拒绝或者虚假提供成本监审、调查等资料的法律责任。此外,还作了个别文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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