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美方做法不符合国际贸易规则,严重损害中方的正当合法权益,是典型的单边霸凌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34%关税。
二、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三、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来源:央视新闻)
相关文章:
关税暂停后美国企业债券市场部分开放04-11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调西班牙经济增长预期04-11
“谈,大门敞开;打,奉陪到底!”商务部:这就是中方立场04-10
“美国优先”夺不走各国发展权利04-10
欧洲工业界人士:美关税政策冲击美欧合作产业链 终将遭反噬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