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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教师考公考编,不合理也不合法 | 新京报快评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2 14:09:00    

资料图:安徽新锐控股集团旗下学校。图/安徽新锐控股集团官网

教师入职先要承诺“不参加考公考编”?

据媒体报道,日前,安徽新锐控股集团旗下多所滁州学校教师反映,入职时被要求签订“不参加考公考编承诺书”,且滁州市公务员或者事业编考试当天,学校会对符合考试条件的教师挨个打电话,或拉工作群开视频会议,没有及时回消息的教师,会认定为参加考公考编,将对参与考公考编人员进行处罚并通报。

对此,安徽新锐控股集团工作人员在视频里回复说,他们要保证教学工作的稳定。“比如你中途考编走掉了,学生怎么办呢……我认为这是一个职业道德问题。”面对记者指出其相关条款约束的是劳动合同,该工作人员则表示,“(条款)不在劳动合同里面……你可以不签这个劳动合同。”安徽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他们刚得到消息,正在处理当中。

公开信息显示,安徽新锐控股集团是一家以民办教育为主、上下游产业链多元化发展的综合性集团公司。该集团现有7个独立校区,13所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近两万名,在职员工1200余人。客观说,这样的民办教育企业希望教师队伍能够稳定,也是一种正常心态。因为,不管是公司长远发展,还是旗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都很重要。

但因此就要求教师在入职时签订“不参加考公考编承诺书”,甚至在公考时间突击“查岗”,只要未及时回复消息的教师就会被认定参加了考公考编,并进行处罚,显然于理于法都站不住脚。

一方面,即便教师在入职时签订了所谓的“承诺书”,也面临法律效力上的疑问。毕竟,考公考编属于教师职业选择权利的范畴,谁也不能随意剥夺。也即,这样的“承诺书”本身就是无效的。在这个意义上,学校在教师入职时增设这样的“承诺”要求,已有违法之嫌。

另一方面,从现实来看,学校希望靠这样的“承诺书”来留住人,未免有些一厢情愿——不合理不合法也无效,真正“志不在此”的教师考公考编,是无法通过一纸“承诺”来约束的。

民办学校要留住教师的“心”,让教师能够“扎根”教育,归根结底还是得靠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和职业发展环境。也就是说,学校要稳定教师队伍、强化归属感,就该更多“反求诸己”,而不是琢磨通过合法性存疑的“承诺”来“拴住人”。

甚至,如此“非分”的入职要求,本身就容易引发应聘者和在职教师对学校职场环境的“负面”联想——难道是学校教师的“流失率”太高,才出此“下策”?这学校是有多不“自信”,才会想到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强制”留人。

因此,若学校真的面临教师流失太多的困扰,那就该实事求是地站在教师的立场,去审视企业文化、学校留人环境可能存在的不足:为何会留不住教师?相对于“考公考编”的诱惑,民办学校留住人才的比较优势到底在哪里?这些问题,可能更有反思价值。

当然,也要看到的是,在职场“求稳”心理普遍强化,同时生源出现变化的今天,不少民办学校在稳住教师队伍上,可能的确面临着更大的压力。这也并非是某一所学校需要应对的挑战。

但越是如此,学校越需要探索更多真正具有长远效果的留住教师和人才的根本之策,而不是不顾合理性乃至合法性地“乱出招”。

撰稿 / 吴振(媒体人)

编辑 / 何睿

校对 /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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